中华科学中的老子哲学
成都龙潭医院 邓万发
《道德经》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为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这段经文是《道德经》九九八十一篇之首篇,可算是《道德经》之总论。其中心议题就是道。道,就是自然规律。关于自然规律的学问,存在两个问题:一是无,二是有。无,是人的意识之外的客观存在;有,是已经被人认识的客观存在。这无与有,客观与主观的辨证关系,就连老子都把它们看成是“玄之又玄”深不可测的学问。是“众妙之门”,即天地万物变化规律引出的学问之总门。也就是说,天地间的一切学问都可以从有无谈起。
1、 有无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首先应当明白,有与无,都是人的感觉。人的感官,只能感觉到人具有的功能所感受到的客观存在。常有,是指一般人能感受到的客观存在;常无,是指一般人不能感受到的客观存在。这里要提示的是:常有、常无都是指一般人的感觉,是针对事物的普遍性而言。但进一步讲,每个人还有个体差异,各人的体质、智力、文化、生活经历以及感受客观事物的其它条件(时空条件)之不同,对客观事物的感受也就不同,因而对事物有与无的结论就不同。这便是有无的特殊性。例如:以前不能通过人的感官感觉到的客观存在,现在可以通过西方文化科学(结构科学)方式和技术条件来感受客观事物的存在方式和内容。反过来,结构科学方式的现在和以后的技术条件都不能提供客观事物的存在依据的,中华科学(关系科学)可以通过事物间的相互联系规律来推测事物的客观存在性。在此,我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不管用什么方式和内容去认识客观事物,人的认识总是有限的,事物的客观存在是无限的。不能用有限的认识去否定无限的存在。这是认识上的一条大原则!所以,有与无,是“玄之又玄”的一门学问。
2、 有无的相对性
老子在《道德经》第二篇中讲到:“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交,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在这段经文中提到的有无、难易、长短、高下、音声、前后都是相对而存的,彼此以对方作为自己存在的依据,一旦失去了一方,另一方也就消失了。
由于事物的存在是无限的,关于有无的例证难尽其数,只有取其数而推其理。有与无,阴与阳都存在于相对之中,都以对应条件作为存在的方式,一旦对应条件消失,彼此也就消失。例如:没有上,就没有下;没有天,就没有地。这上与下,天与地相互对应,一旦失去了对应条件,彼此就都不存在。其中,这对应条件是人给的。所谓天与地,上与下都是以人意为界。人之上谓天,人之下谓地。一旦抽掉人意这个划界标准,天地也就合二为一了,一切都消失了。可见,天与地,上与下,阴与阳,有与无,一切的一切,都是人的感觉,都是因为人们认识了事物才给它们定下相应的名,这是主观对客观的反映形式。
3、 有无可知而非尽知
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道,是指事物运动变化的自然规律,是可以知道的。但是,真正的道(自然规律),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有限的认识,不可能完全反映事物运动变化的真正规律。所以,真正的道“非常道”,不是人的认识能够说得清楚的。
名,是人们对已经认识了的事物所下的定义,是有的表现形式。一般而言,一个事物的名,可以反映该事物的基本特征。比如,说起老子这个名,人们就会想象老子所具备的基本特征(身高、体重、五官形象、性格、生活经历、对人类的某些贡献等等)。但是,老子的真实内容,肯定不只是人们依据他的名所想象的那些内容。所以,事物可以认识,而非全部认识;对已经认识的事物可以定名,但该名并不能反映该事物的全部内容,这是有中存无的基本规律。因而“名可名,非常名”。
本来宇宙是浑然一体的,称谓太虚。太虚即无,什么也没有。当然就无所谓天地之名。所谓天与地,都是人们为了要认识宇宙,才以人为中心:人之上,名曰天;人之下,名曰地。因而“无,名天地之始”。万物之由矣。无,仍自然之本。
当人们感觉到了事物的存在,才会给它定下相应的名。所以,先有人们的认识,才后有万物之名。故曰:“有,名万物之母”。
综上所述,人们通常都会从虚无的大宇宙中去观察和思考化生一切事物的奥妙所在;也从已知的角度去观察事物相互联系的规律。因而“故常无,欲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徼,当求、知、边界、巡视理解。总之,有从无中生,无从有中来;有无相对,有无相生。
有与无,同是人们的感觉,都用言语说不清楚,所以,“此二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既然道,可以知,而不能全知。那么,我们就不应当用自己有限的认识去代替事物运动变化的客观规律。而应当遵循事物运动变化的自然规律。只有一切顺应自然规律,我们才能更好地存在和发展。这是中华科学一条总的哲学原则。
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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